課程規劃碩士班修業要求

  • 2016-02-04
  • RulingDigital

本所課程共分為三類: 
壹、理論基礎科目 
貳、研究工具與方法科目 
參、專門科目

本所課程學分數分配如下表:

         
 

碩 士 班

備   註

理論基礎科目

至少3學分

多修學分可列入自由選修,以下同。

研究工具與方法科目

至少6學分

其中碩士班「教育與社會科學研究法」必修。 
 

專門科目

18

其中「教育行政學研究」、「教育政策研究」必修合計6學分,其餘12學分為選修。

自由選修科目

可自由選習教育系碩士班各類課程或外所、外校課程

合   計

32

 最低畢業學分數,論文另計。

※備註:已修得學分之科目,重複修習時,其學分及成績均不採計及登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