课程规划硕士班修业要求

  • 2016-02-04
  • RulingDigital

本所课程共分为三类: 
壹、理论基础科目 
贰、研究工具与方法科目 
参、专门科目

本所课程学分数分配如下表:

         
 

硕 士 班

备   注

理论基础科目

至少3学分

多修学分可列入自由选修,以下同。

研究工具与方法科目

至少6学分

其中硕士班「教育与社会科学研究法」必修。 
 

专门科目

18

其中「教育行政学研究」、「教育政策研究」必修合计6学分,其馀12学分为选修。

自由选修科目

可自由选习教育系硕士班各类课程或外所、外校课程

合   计

32

 最低毕业学分数,论文另计。

※备注:已修得学分之科目,重复修习时,其学分及成绩均不采计及登录。